憲法所稱固有疆域範圍之界定 大法官 在 司法院 釋 字 第 328 號解釋 中 稱之 為何 種 行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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釋字第328號解釋 - 司法院中華民國領土,憲法第四條不採列舉方式,而為「依其固有之疆域」之概括規定,並設領土變更之程序,以為限制,有其政治上及歷史上之理由。

其所稱固有疆域範圍之界定,為 ... | 18 憲法所稱固有疆域範圍之界定,大法官在司法院釋字第328 號解釋中18 憲法所稱固有疆域範圍之界定,大法官在司法院釋字第328 號解釋中,稱之為何種行為? (A)法律行為 (B)統治行為 (C)政治行為 (D)立法行為. 編輯私有筆記及自訂標籤.中華民國憲法§4 相關大法官解釋 - 全國法規資料庫中華民國領土,依其固有之疆域,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,不得變更之。

1. 解釋字號:. 釋字第329 號. 解釋日期:. 民國82 年12 月24 日. 解釋文:. 憲法所稱之條約係指 ...中華民國疆域- 维基百科,自由的百科全书其所稱固有疆域範圍之界定,為重大之政治問題,不應由行使司法權之釋憲機關予以解釋。

」理由書:「對於領土之範圍,不採列舉方式而為概括規定,並設領土變更之程序,以為 ...18 憲法所稱固有疆域範圍之界定,大法官在司法院釋字第328 號解釋中18 憲法所稱固有疆域範圍之界定,大法官在司法院釋字第328 號解釋中,稱之為何種行為?(A)法律行為(B)統治行為(C)政治行為(D)立法行為.釋字第328號:國家領土範圍之界定,是否應由釋憲機關解釋?其所稱「固有之疆域」究何所指,若予解釋,必涉及領土範圍之界定,為重大之政治問題。

本件聲請,揆諸上開說明,應不予解釋。

該會議由司法院林院長洋港擔任主席,大法官翁 ...[PDF] 論台灣地區大法官“釋憲”對兩岸關係的影響 - ipm.edu.mo還是國家領土範圍之界定(釋字第328 號,1993 年11 ... 上,對大法官“釋憲”過程中對有關兩岸關係的議題. 所做出的解釋 ... 等行政法院”第三庭向“司法院”大法官聲請解釋.〈釋字第328號〉:大法官會議有關國土範圍之解釋@ 雲程的 ... - 隨意窩解釋文中華民國領土,憲法第四條不採列舉方式,而為「依其固有之疆域」之概括規定, ... 其所稱固有疆域範圍之界定,為重大之政治問題,不應由行使司法權之釋憲機關予@ ...圖片全部顯示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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